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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私自将房屋改群租、霸占房屋不交租,获刑一年半

2021-12-17| 发布者: 房县资讯网| 查看: 144| 评论: 3|来源:互联网

摘要: 房东与被告人的聊天记录。本文图片均为普陀区检察院提供经过调查,受害者远不止朱女士一人。原来,蒋某是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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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与被告人的聊天记录。本文图片均为普陀区检察院提供

经过调查,受害者远不止朱女士一人。原来,蒋某是专门搞群租的“二房东”。2015年4月,蒋某租借市民季先生房屋,这样期间同样违反不得群租、添加隔断的合同约定,将该房屋群租给他人。2017年2月,在季先生发现该问题与蒋某解除合同后,蒋某仍对外群租,最终季先生清退所有租客收回房屋,损失三个月房租1万余元,隔断也造成房屋一定程度损毁。2018年,蒋某以相同手段霸占房东梁女士的房屋,导致其损失三个月房租2万余元。

双方签订的合同,明确写明“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经查,被告人蒋某租借被害人房产后,随意隔断并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被害人想以违约为由收回房屋,可蒋某拒不搬离、清退,且继续霸占房产不交房租。检察官认为,蒋某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根据法律规定,“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本案中,每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均超过二千元人民币,故蒋某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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