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s抖音充值 来源:极光成长圈,张文鹏微博 当当开学季新学期新书单计划 有效期:8月23日-9月7日 优惠码:JZFD9D,金额:150-40 优惠码:3GH66A,金额:300-60 编者按:小编整理了最近最高院发布的《2021版〈刑诉法解释〉新旧对照表》以及民法典全文、新旧对照及相关司法解释,放在百度网盘共享方便各位学习。向本公众号发送关键字“刑事诉讼”“民法典”即可提取。 深圳实习律师张文鹏,在起诉深圳市律师协会及广东省律师协会后,又实名举报深圳律协逃税!2019年提出举报,昨天终于出了结果!目前尚未在深圳律师系统中检索到张文鹏的执业信息。 附张文鹏当年的举报信: 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张文鹏,男,汉族。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长兴南路十六号广东宏泰律师事务所。身份证号码:61062519930****236。联系方式:1551****034。 被举报人:深圳市律师协会。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法定代表人林昌炽,该协会会长。 举报请求:请求税务机关对被举报人利用非税票据逃税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事实理由:从2009年开始,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深圳律协)就开始组织实习律师集中培训,每个实习律师收取培训费两千元。每年大约两千实习律师,共计收费四千万元左右,由深圳律协给实习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开具财政专用的非税收社会团体票据。社团会费票据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法定凭证,是财政票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的重要依据。社会团体的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团会费票据。 本案中,深圳实习律师并非深圳律协之会员,无义务向其缴纳会员费,故培训费应当属于深圳律协的其他收入。深圳律协的其他收入属于应税收入,全国其他地区的律协对于该笔培训费收入均向当地的实习律师提供了增值税发票。而深圳律协利用财政票据将培训费伪装成会员费隐瞒其收入事实,逃避缴税义务,已经构成犯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请求贵单位依法查处。 此致 深圳市税务局 张文鹏 2019年11月X日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ID:gwzldq2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