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库吧 http://www.wendakuba.com/ 原标题:投行也卷!替客户考研被抓,中信证券95后员工遭起诉 [文/观察者网 王木巨]因为是投行新人、销售业绩不好,面对客户“用替考换业绩”的承诺,一位95后研究生毕业的中信证券员工动了心。可能是由于长相差异过于明显,这位高材生在考场里被现场发现并抓获,遭到起诉。 投行已经卷成这样了? 12309中国检察网日前公布的一份起诉书,披露了这样一则荒诞故事: 研究生毕业的李某某,就职于中信证券公司大连分公司。因为是证券行业新人,李某某客户少、销售业绩不佳。人艰不拆,这一个职场痛点很快被人“拿捏”了。 本科学历的兴某某,报考了当年12月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兴某某害怕自己考试过不了,便找到李某某这位96年出生的高材生,要求他代替自己参加考试。 兴某某了解到李某某的工作现状,便承诺:如果你同意代替我参加研究生考试,我就给你拉客户、买证券。年底销售业绩这不就提上去了?李某某答应了。 带着这份“包票”,2020年12月26日,李某某代替兴某某进入考场,当场被考务室监考老师发现,并带至凌河分局派出所。经民警核实,替考一事属实,李某某被当场抓获。 过完元旦,让人帮自己替考的兴某某终于坐不住了。2021年1月15日,他投案自首。 面对指控,二人对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这件事曝光后,不少网友感叹:留住客户不容易啊,这都卷成啥样了。 卷归卷,闹归闹,可不敢跟法律开玩笑。 在起诉书中,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 被告人兴某某、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兴某某系自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兴某某、李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微博网友热议: 责任编辑:张建利 ![]() |